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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

林天悟: 傳媒欺凌

信報 2010年3月29日
原文

雖說傳媒經常受到各種打壓,記者採訪也不時受到辱罵或暴力對待,有時為了挑戰強權或追尋真 相,甚至會被殺害。但是,傳媒絕對不是弱者!一支筆、一部攝錄機、一份報紙、一段新聞報道,就是兵不血刃的武器,能悄悄地置人於死地。既然有校園欺凌和網 絡欺凌,被媒體迫入窮巷的,大概可以叫做「傳媒欺凌」了。

成名的代價
無可否認地,人性的確有「幸災樂禍」特 質,熱愛「旁觀他人之痛苦」。過去兩星期,大眾透過記者的鏡頭,看到陳志雲被廉署拘捕與復出,形容詞極度貶低奚落,而他的樣子愈殘,愈易成為封面彩照。而 立法會議員張宇人的「二十元最低工資論」,透過媒體不斷放大,最終令他「眾叛親離」,慘被黨友、飲食業團體和校友離棄,劃下一道又一道斷絕關係的界線,最 終迫令張宇人要在記者面前,流汗着、含着淚躬身道歉。
然後是《蘋果日報》獨家取得藝人鄭中基和蔡卓妍(阿Sa)的結婚證書副本,爆出兩人已 婚的驚人真相,這則娛樂新聞是上周六的全城熱話。事隔半天,兩名主角被迫召開記者招待會,承認曾結婚,同時宣布離婚消息。蔡卓妍在記招上回應婚姻被踢爆 時,滿臉愁容稱:「原來藝人是不可以有私隱的。」
無論是上市公司要員兼節目主持人、立法會議員抑或當紅藝人,全都屬於公眾人物,自然會成為 傳媒追訪對象。傳媒選取新聞內容時,採用的篇幅、相片、形容詞,就可決定被報道者的公眾形象。
真誠的另一種說法是偽善;保護私隱其實是以單 身假象去呃粉絲賺錢;最低工資為香港提升競爭力,亦可被說成是扼殺勞工的尊嚴……,一切演繹權都掌握在傳媒手中,然後讓市民追隨。在鏡頭前,再大的人物都 能被縮小或放大,名氣愈大,就愈要有心理準備隨時被輿論摔落地獄,那就是成名的代價。
記得約十年前,某份暢銷大報的娛樂版記者,拍到一位半 紅不黑的女藝人進入酒店賣淫的過程。當時娛樂版主管如獲至寶,喜孜孜向老總報告,表示會大肆「如實報道」,詎料老總卻破口大罵,大意是:「人家只是搵食, 我們沒有必要做到咁絕。做娛樂版都要有道德,那個只不過是半紅不黑的姐仔,又不是賺好多錢的天后,做傳媒不等於可以斷人米路!」
傳媒掌握的 權力是危險的力量,足以斷人米路與前途,甚至操控生死大權,若能適當地運用,就能為市民謀福祉,把社會的黑暗面揭破,甚至推倒最邪惡的政府。但是,一旦過 分地濫用,就會變成另類壓迫。
假如陳志雲是小公司的小職員,張宇人是街坊福利會會長,鄭中基和蔡卓妍是第九線藝人夫婦,傳媒就只能以「對 等」的力量去對待,用力過猛就是以大壓小的欺凌行為。
對待政要及藝人等公眾人物,傳媒有義務監察,但對於小市民,傳媒的權力更加顯得高高在 上,要極小心去運用。近日網上流傳一段影片,相信是某報館的突發記者採訪實況,當時記者到達一個公共屋邨,一名中年女保安主管要求記者離開,雙方曾有爭執 口角。

記者的侮辱
片段中,只見保安員的情緒由鎮定逐漸變得激動,先用手遮擋鏡頭,後來用簿拍打攝錄機,繼而不 斷揮舞外套阻止記者採訪。而記者的語氣亦極不友善,先後辱罵對方「仲惡過狗」、「你在鬥牛嗎?傻婆」、「阿姐你是否在大陸做公安」。事件完結後,保安員在 鏡頭前向記者道歉,表示:「對不起,我不該拍你的相機,但我都是職責所在……」
影片上載到YouTube後,兩個多星期下來累積了超過八萬 次點擊,又出現不同版本。多名行家在Facebook裏轉載,不少有同樣經驗的記者大叫痛快,留言的都在嘲諷那位保安阿姐,指她醜態畢現,極之失禮。
對 於行家的反應,身為傳媒的一份子實在感到羞愧汗顏。當最低工資問題鬧哄哄之際,行家們有沒有想過,記者的時薪和保安員的時薪相差多少呢?大家的學識、薪 金、職責、社會發聲的力量都有天淵之別,雖然片段中的保安員有很多不合理的阻撓,亦不清楚傳媒在公眾地方採訪的權利,但那不算是什麼大罪,記者就算堅持不 走,相信對方亦不會作出暴力驅趕。
從影片所見,保安員雖有意氣之言,但不具挑釁性,但記者的說話卻屬於粗鄙、具有侮辱及攻擊性,較諸保安員 更難聽和粗俗,完全有失身份。
另一方面,記者若不滿採訪被阻,大可以事後向屋邨管理處投訴,節情嚴重者更可作當新聞處理。但既然雙方最終和 解,為何仍要把片段放上網呢?要知道,鏡頭前把保安員的失態言行曝光,但記者卻能安然地躲在背後,已是活生生的欺壓行為。把工作期間所得的材料用作非報道 用途是否有違操守,可再作討論,但肯定不是合理做法。

當權力在手
那位保安員知不知那段影片的存在呢?若她知道 那麼多人看過,會怎樣想呢?作為傳媒,理應明白到網絡的力量無遠弗屆,一但啟動了便無法控制,絕不應作為個人泄憤工具。
事實上,當一般市民 捲入新聞時,傳媒處理事主資料會特別小心,以保障其私隱,會隱去部份個人資料,亦會在相片適當地方打格。過去曾有涉及犯風化案的疑犯,被報章刊登相片後作 出自殘行為,這種慘劇雖然不能全歸咎於傳媒,但行家亦應明白到,一段文字或一張相,或許已是殺人兇器。傳媒要在公眾知情權和新聞自由之間,作出平衡取捨, 保安員阻止記者採訪,報道價值大概是零,若行家只看到鏡頭前影像,對鏡頭後的欺凌成分視而不見,那就是對該保安員的另一重傷害,而下一個受害者,可能是任 何一位市民。
台灣著名作家龍應台於二○○三年卸任台北市文化局長後撰寫《當權力在手》一書,回顧三年當官生涯,談及在位時封筆停寫,從未與 任何批評她的人進行筆戰或辯護,「不是因為行程太忙,而是對權力另有思索」。
龍應台在文中表示:「我是一個有筆的人。筆,是一種權力,它可 以針砭時事,裁判是非,它可以混淆誘引,定奪毀譽。」她明白為官者,權力與平民不對等,「權力愈大,責任愈大,所可能辜負的人愈多。權力大,而又不知謙卑 的必要,一不留心,就是一個『以萬物為芻狗』的結局。」願有權在手者,無論是媒體抑或任何人士,共勉之。

傳媒工作者

林天悟: 記者為誰說話?

信報 2010年3月15日
原文

《人民日報》旗下的《京華時報》女記者劉傑,早前在人大會議期間向湖北省省長李鴻忠追問「鄧 玉嬌案」時,李省長即時展現官威,停步、轉身、擺出官樣盤問:「你是哪間媒體的?」女記者回答:「《人民日報》……」話還沒說完,李省長鐵青着臉發炮: 「你真是《人民日報》的?還問這問題?你還是黨報嗎?怎麼引導輿論?你叫什麼名字?我找你們社長去!」當場怒搶錄音筆,女記者被罵得哭了。
事 件通過「微博客」及傳媒報道,瞬即公告天下,網上極大迴響,網民紛紛要求李鴻忠辭職。李省長事後反斥是女記者「搞欺騙」(即冒充《人民日報》記者),堅稱 事件是誤會,毋須道歉,連日來與記者大玩「躲貓貓」,不願再作回應。事件沒有因李省長積極躲避而平息,有學者及全國政協委員公開指摘他「沒素質、沒修 養」,看來李省長的仕途勢必重重跌一跤。

矛頭指向李鴻忠
受辱女記者李傑獲得半天假,她沒有寫悔過書,卻在網誌 表示:「偷得半日閒,看楊絳散文。楊先生說,經歷那麼多的事,就當他是披着羊皮的狼。」國內媒體同業反應更激烈,上周五網上流傳一份《新聞界學界就李鴻忠 事件報全國人大書》的公開信,要求李鴻忠向新聞界及公眾道歉並辭職,同時要求全國人大主席團和秘書處立即啟動對其調查及彈劾程序,截至周六午夜已有超過五 百人聯署。簽署者逐漸包括各界及境外人士,名單上有前《南方都市報》總編程益中、前《中國青年報》「冰點」周刊主編李大同及香港的梁文道等等。
公 開信的真偽暫且不論,但內容肯定擲地有聲,強調「受害者絕非當事記者一人,媒體權利折戟,大眾知情權受挫,國家形象受累,議會殿堂蒙羞」、「憲法賦予媒體 人之權利,乃公民問政之權利,強權悍然踐踏,理當據理抗議」。信中呼籲「報紙雜誌電視電台網絡微博,媒體無論類型,記者不分南北,請堅決報道後續事態,迎 向此次權利之戰」。

身為香港傳媒的一分子,隔岸看到內地行家的反擊招數,真的有汗顏羞愧之感。用了較多篇幅去說明「搶奪錄音筆」事件的來龍 去脈,只因為這次應是香港傳媒的通識課。香港號稱有新聞、言論自由,「民主成分」亦較內地高,但這一課,卻要向內地媒體取經,實在諷刺。
首 先,李鴻忠省長向女記者連珠炮發的問題,其實核心只有一個:「記者為誰說話?」請先把新聞學的書本放下,細心去想想,答案只有一個:「記者為老闆說話。」 這樣的答案的確難以接受,但記者始終是受薪的打工仔,職責是去採訪,但若被開除,就連發表稿件的空間都沒有,所有新聞使命就莫談了。所以別偽善了,老闆才 是傳媒的皇帝。
開辦傳媒的目的,有些是為了某些團體而服務,例如宗教、政黨等等,其中包括李鴻忠省長尊崇的「黨報」,或者專為傳達政府訊息 的電視台,如CCTV等等。這些機構毋須顧及財政壓力,也不用理會受眾反應,只要做官方的傳聲筒就可以了,那些記者被問到:「你們為黨說話還是為人民說 話?」答案不言而喻了。

曾局長的最差示範
另一些傳媒機構則賺錢至上,或者最少要收支平衡才能繼續經營。這類媒 體要迎合讀者才能得到青睞,甚至肩負李省長最不屑的「引導輿論」的責任。這類機構的記者必須站到人民那邊,傾聽民間的脈膊,受命去報道民間的聲音。除非市 場上只剩下「官媒」,否則這類記者的問題愈是銳利,文筆愈是辛辣,其市場價值就愈高。
當面對強權與高官,甚至是自已老闆時,正好是記者顯現 身價的時機。官員的言行需要對市民負責,若有政府人員如李鴻忠一樣,還未回答就問:「你是哪間媒體的?」記者應立即探究:「哪間媒體什麼關係?請你先回答 我的問題。」坊間對傳媒機構有不同印象,市民有權拒絕接受任何訪問,但政府人員是以公帑支薪,香港的新聞自由受法律保障,公僕沒有選擇媒體的權利。
於 是,當前《大公報》總編輯、現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未有回答記者提問,反而說:「我在新聞界時,你(記者)都未出世,怎會迫到我講嘢?」在場記者應該十 分興奮,因有高官說蠢話,就是顯身手的時候,大可以這樣說:「曾局長,我知你以前是官方喉舌的左報老總,但現在你的身份是局長,我們代表市民向你提問,請 你回答!」這樣的說話,適合對付任何「前」傳媒人士或高官。
曾局長曾是資深傳媒人,曾是報館的最高領導人,卻向後輩作出了最差示範,但報章 翌日只是寫了寥寥幾句。應該說,曾局長在香港是幸運的,從李鴻忠事件來看,這種事一旦在國內發生,曾局長才剛轉身,其言行就會通過twitter等「微博 客」傳開去,然後在討論區內被網友大肆抨擊,跟着遭到不斷惡搞,「你都未出世」可能成為網上金句,也許還有手機短片可以分享。若迴響夠大,說不定曾局長要 公開交代和作出檢討。

傳媒要提高警覺
事實上,事件重點不在於曾局長那幾句話,而在於其骨子裏的思考方式,存在 對新聞界有種睥睨不屑的看法,那就是spin精神核心思想。套用內地的語言,是政府要「抓緊」媒體的內容,把「引導輿論」話語權搶奪過來,若傳媒沒有提高 警覺,沒有隨時作出反抗,最糟的狀況就是全體淪為官方喉舌,那時候,記者只能為政府說話。
內地新聞界的公開信強調的「受害者絕非當事記者一 人」,呼籲同業「迎向此次權利之戰」,慷慨激昂,亦是絕對正確。當同業受害時你不發聲,當傳媒受壓時市民不關心,當支聯會等人罕有地因「非法集會」被捕, 坊間亦視作尋常,那麼下次再有人被受迫害,就沒有人可以發聲了。

傳媒工作者
(延伸閱讀)

林天悟: 「吃了屎」的傳媒

信報 2010年3月8日
原文

是的,本周的題目很是粗俗,大概會引起部分人士不安,當中包括一些傳媒機構的高層人員,以及 那些「不具名」的政府官員。
不安的感覺除了來自對米田共的厭惡,還有因為「身有屎」的心理狀況,即俗稱「心虛」也。用廣東話談「屎」,聽來 的確有點粗鄙,若轉用英文去說,大概會文雅和正統得多,上述所說的,當中一種叫做「spin」(屎片),另一種是「source」(梳屎)。官員暗裏放 source,把個別傳媒餵得又飽又聽話,這種行為就叫做spin。

淪官方喉舌
近日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在其網站發表題為The fictitious spokesman(虛構發言人)的文章,嚴厲炮轟政府以匿名的「消息人士」向傳媒發放消息,實質是逃避問責。傳媒為搶獨家新聞,以及與官方保持良好關係 以獲得更多「梳屎」,在報道時把「官方發言人」的消息放在最當眼處,發言者的身份卻絕對保密,變相淪為官方喉舌。David Webb特別引述在谷歌的搜尋結果,發現男性發言人多逾九成七,而女性發言人則只有百分之○點○三,他幽默地「引述」一名官方女發言人表示:「將就有關情 況向平機會投訴。」
雖然有點遺憾,但亦只好承認洋人擲出的石頭還是特別硬。David Webb的文章即時成為記者間的熱話,年輕記者尤其興奮,像找到前所未有的認同感,其實行家們都心知肚明,這是傳媒被「河蟹化」的悲哀。坦白說,文章的觀 點其實不算新鮮,但David Webb並非傳媒中人,這次罕有地由居港的外籍人士對傳媒生態提出質疑,當中涉及新聞行業的腰骨是否挺直,值得拿來深入討論。有行家更提出:「應該找記 協、新聞學者及立法會議員回應,當新聞去做。」但從慧科搜尋(WiseSearch)提供的資料來看,只有《太陽報》和《南華早報》各有一篇專欄輕輕提 及,卻沒有任何報紙當作新聞去處理,不知是否傳媒覺得那些內容都已不值一提了。
官方人士甘願「隱性埋名」放料,除了方便卸膊和轉口風,當然 另有內情。David Webb大概不知道,這種匿名的「官方消息」來源,概略地可分為五種。第一種是靠拉攏關係取得,這很講求記者的個人修為及人際脈絡,平日需要苦心經營與 「線人」建立互信關係,才能讓官員放心開口。許多獨家新聞就是靠這種關係套取得來,行內一般亦認同這種做法。
第二種則是告密式,即把一些與 官方論調相反的消息或資料供給傳媒,當中動機較複雜,未必是為了正義,還可能涉及爭權或政治問題。這類報料者會在隱密情況下才發聲,有時甚至借用其他身份 與傳媒接觸。對於記者來說,最重要是新聞線索是否真確,加上其職業操守亦需保護消息來源,故很歡迎這種爆料者。但是,面對送上門的消息時,記者亦應保持清 醒,以免被他人主導和過分利用。細心的傳媒人會擺脫對方既定的框架,甚至會追查報料者有否不良用意,一旦形勢改變,「保密協議」亦可能會失效,有時爆料者 最終反而會成為新聞主角。

啞子吃黃連
第三種是無心失言。有時官員透露了不該說的消息,由於話已不能收回,只好 轉打人情牌,要求記者匿名報道。由於現時網上及收費電視紛紛推出即時新聞,有時甚至進行直播,故未必每間傳媒機構都肯合作,官員發言時便趨向更加謹慎,令 記者獲得「sound-bite」的機會相對減少。
第四種則是投懷送抱。高官可透過新聞官向記者放風、安排「小圍」飯局,或者親自致電傳媒 要員傾談,事前說明所有內容不能具名報道,即時把傳媒當作傳聲筒,將官話傳達出來。由於會上所講的話未必是官方最後論調,曾有官員事後「公開」否認自己私 下說過的話,傳媒變相啞子吃黃連。
最後一種是「自己人記招」。政府公布大型政策時,除了舉行大型記者招待會外,事後亦可能安排高官與傳媒高 層人員聚會,美其名是貼身解釋政府策略和集思廣益,實質上是引導傳媒的報道方向,但會上內容卻不能具名報道。據說列席傳媒一般都是官方友好,官民相聚時表 現和洽,但參加過這種「吹風會」的行家表示,會上的官員未必有實質猛料可爆(多數都沒有),但總是親切地「提醒」傳媒,不能引述其名稱、職位或部門,最後 該位官員就變成性別不明的「政府發言人」。

以「被spin」為榮
最後兩種做法當然對官方有利,那亦是「屎片醫 生」(spin doctor)職責。有行家指出,有關情況存在已久,但現在則愈來愈普遍,甚至連局長級人員都可以成為無名無姓的發言人。有資深行家則說,回歸前傳媒機構 對這類做法極反感,曾拒絕派記者參與,並公開向官方做法大加抨擊,迫令政府需公平發放消息,傳媒威信亦源於此。但近年傳媒機構各自歸邊,遇到「官方欺凌」 時亦鮮有站在同一陣線,反而以「被spin」為榮,認為能與高官直接對話就是身份象徵,而一盤散沙的後果就是無力與官方討價還價,結果步步退守。
曾 有行家說過:「最成功的記者是迫令官方有話講都不敢不預你,而且絕不會『提示』你怎樣處理消息。」以這個標準去量度的話,失敗的記者似乎愈來愈多。傳媒有 時被人說是扒糞行業,恐怕是貼切用語。
*     *     *
上周提及近年不少資深行家轉往官方任職,昔日採訪技巧變作 傍身秘技,令新任記者難以招架,前《大公報》總編輯、現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上周六即做了真人示範。曾局長出席青年高峰會後,對於有青年踩場抗議,又向 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擲鞋,記者問他對該批青少的行為有何看法時,曾局長的回答是:「我在新聞界時,你(記者)都未出世,怎會迫到我講??」
若 以網絡潮語來解讀,曾局長的意思是:「是咁的(高登討論區用語),我食鹽多過你食米,你問乜都冇用,吹咩?」現場的記者只能「O嘴」地目送這位高官離開。 由此看來,誰能相信政府真心想聆聽年輕人的心聲?

傳媒工作者
(延伸閱讀)

林天悟: 精心計算的新聞時機

信報 2010年3月1日
原文

讀者應該知道,新聞資訊是會分門別類的,A疊是港聞或硬性新聞,A1頭條是當天最重要的事 件;B疊是財經報道;C是娛樂名人;E是副刊,然後還有波經、馬經和成人版……。《蘋果日報》一九九五年創刊時,最初幾年堅持不賣頭版廣告,A1成為貨真 價實的頭條新聞,對手亦只好跟隨。但後來在商家的銀彈攻勢下,近年已開始將頭版「斬件」或整版出賣了,A1頭條偶然會變成A1廣告。

A1 廣告考驗「慣性收視」
把最重要的版面讓給廣告,在商業環境下無可厚非,這甚至是經濟暢旺的欣喜現象,有行家還為此而高興,畢竟新聞 是一盤「倒錢」生意,當賬目支持不住,其他就免談了。一些商戶為了營造氣勢,會於同一天在全港報紙賣頭版廣告,當報攤上所有報紙的外表都一樣,只能靠報館 招牌去賣錢,那是考驗「慣性收視」的時候。
有趣的是,規模較小的報紙,頭版賣廣告的日子遠較大報多,除了因為收入問題,另一方面亦要考慮讀 者的忠誠度。大報的浮動讀者較多,頭版內容決定了「剩餘價值」,一旦標題或相片輸給對手,當天的回紙數目便飆升,故選取頭條時壓力較大。
行 內有一個較多人聽過的故事,就是二○○八年初藝人淫照流傳期間,各報考慮刊登照片時,尺度和選取角度都隨着事件形勢而變化,行家打趣說,當時A1的照片遠 較成人版還大膽,用字香艷露骨的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,嚴重影響色情刊物的銷量。
話說某天,網上再有一批新照片流出,因為考慮到相中人的年齡 和拍攝性質,某大報決定全部不採用,只出資料圖片;其他對手卻十分進取,打格後刊登照出,翌日下午後,市面上只剩下那份「潔淨」大報。這就是讀者愈是罵淫 賤,激進新聞資訊愈賣錢的最佳寫照。
無論是印刷還是電子傳媒,每種載體的容量都是有限制的,新聞的先後次序和篇幅是一種意識形態。除了突發 事件,傳媒和社會之間各有自己的議程(agenda),每年六四、七一、施政報告、財政預算案等等,全都是傳媒和官方日曆上的重要日子,官媒之間有其微妙 的互動關係。

預算案公布日拘示威者
上周三財政預算案,內容與全文理應是第一大事,但當天新聞事件可謂奇兵突 出,較諸預算案,有記者更關注警方當天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,上門搜查元旦日遊行參加者楊匡的寓所,然後以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罪名,將另一名參加者梁穎禮 拘捕。
事件令行家憤慨,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警方趁着傳媒忙於報道預算案而採取行動,是出於政治考慮,務求令事件的注目度大減。警方當然打官 腔強調是「一切依法辦事」,被捕人士如果有不滿,可作出投訴云云。警方在法理上也許沒錯,但時間上的「巧合」,難免會惹來各界猜疑。
另一方 面,站在「spin學」角度來看,如果警方的拘捕行動是經過精密計算,顯示當局開始掌握了公關技巧,招數愈來愈高,傳媒行家宜小心提防。
任 何公關都知道,在旺市時公布壞消息,在壞市時公布好消息,兩種情況都能把消息放大。正如曹仁超所說,投資時最好「有智慧不如趁勢」;各官民機構面對媒體 時,守則會是「無論理直或理虧,公布消息時亦要趁勢」。
利好的新聞最好在假期公布,因為一般來說當時新聞減少,搶佔版位的機會較大;壞消息 最好在周五中午過後才說,因為臨近下班時間,而不少機構是五天工作天,周六日放假,到周一時新聞已「過氣」,無人想再聽了。至於政治敏感的消息,當然最好 在發生特大事件當日才「隨勢」公布,務求把受注目程度減至最低。
站在媒體的角度,記者最好是核實所有資料,證實無誤才讓報道「出街」,但有 時為了搶先「爆料」,而截稿時間已近,只好把手上資料包裝好,加上「截稿前未獲回覆」刊登。曾聽過一名報館高層說:「消息無論對錯,本身已是新聞,就算未 及求證都值得出,因為當事人翌日是承認抑或否認,又是另一宗新聞。」其中娛樂版最多此類「未經核實消息」,由於藝人較少訴諸法律,加上公眾對娛樂消息的公 信力期望較低,一般沒有太大問題,吵吵鬧鬧反而更像娛樂新聞。
至於新聞版上「報錯料」的後果則嚴重得多,輕則收到讀者投訴及要求道歉,重則 要賠償或吃官司,賠上機構的公信力。早前,高等法院審理前甲組足球員強姦案,兩名被告罪名成立,有電視台出錯了強姦犯的相片,結果多次在其他時段的新聞報 道中出更正,並鄭重向受影響男子道歉,惹來觀眾討論。

大新聞寧保守勿做錯
電視台這種錯誤十分嚴重,出錯的片段 亦在網上流傳,但台方能多次更正,亦是承擔責任的表現,值得引以為鑑。由此可見,處理硬性新聞時,尺度和守則都要趨向嚴謹,部分傳媒機構面對敏感事件時, 是採取「寧可保守,不要做錯」的態度,因為新聞只有一天壽命,但機構的公信力卻是辛苦累積得來的。
以上的新聞訣竅,一般行家都懂得,好的記 者最能看出重點,然後在有限的資源和時間上重點出擊,堪稱快、狠、準。但近年不少資深行家都轉到各大機構、紀律部隊或政府任職,由「被spin」到「搞 spin」,昔日的傍身技巧反變成武器,其對手卻是相對資歷較淺的記者,高手遇着新手,情況就像八十後遇到林瑞麟,面對「人肉錄音機」打官腔,只能以唱歌 或怒罵洩憤,對方卻分毫無損,繼續每月拿三十萬元薪金。
傳媒應認清自己的本位,預算案與全民相關,陳寶珠的養母宮粉紅女士戲劇性地逝世,兩 者比較,拘捕示威者更值得做頭版新聞。但在「依法」拘捕行動之後,還有許多值得反思的地方:警權有沒有過大?香港示威文化是否改變?何謂暴力衝擊?警方的 行動是否合理?以後會否仍有同類「巧合」?雖沒有違法,但是否有失公義?
每次退讓都是一場敗仗,如果都讓官方輕易過關,下次其他人甚至傳媒 受到欺壓時,還有人會發聲嗎?向官方質問,不單是捍衛社會公義,亦是為了保障傳媒的陣地。

作者為傳媒工作者

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

林天悟: 假如在災區遇到領導人, 為何放大黃福榮?

信報 2010年4月19日
原文

青海省玉樹縣發生七點一級大地震,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緊急趕往災區指導救災工作。報章描述,溫 總理到玉樹民族綜合職業學校視察時,眼前校舍已變成頹垣敗瓦,向當地人員詢問那裡埋了多少人?得到的回答是十七名師生。溫總理質問數字何來,對方指,是校 方提供的資料,由於地震發生時尚早,校內只有自習學生,故人數較少。
據說,「家寶爺爺」站在夾雜文具書本的瓦礫中,若有所思的神情滿是傷 痛,對失蹤者數字表示質疑,但沒有進一步追問下去。他心裏大概想起兩年前四川大地震吧?似曾相識的情景又重現眼前,怎麼倒的又是校舍?師生死傷無數,怎不 叫這位「人民總理」心痛?
記得四川大地震期間,某大香港台記者在災區苦候多天,終於等到國家主席胡錦濤到來巡視,記者立即請胡主席「向香港 同胞說幾句話」,而所得答案是「感謝香港同胞關心」。那條以香港為尊的問題,曾被行家笑稱「問咗等於無問,沒有半點實質內容」。目前溫總理看望災民後已返 京,而胡主席則在昨天抵達青海災區,假如香港記者再在災區碰上國家領導人,因時間緊迫,行家們會問什麼呢?相信以下問題必定是大熱:
香港人 黃福榮在地震中為救人喪生,你覺得他的行為怎樣?
國家會如何表彰黃福榮?會否追封他作什麼烈士?
有什麼話跟黃福榮的家人說?
香 港同胞很關心地震災民,有什麼話跟香港人說?

香港自大症
領導人對這些問題的答案,相信離不開「感謝」和「讚 揚」的框框吧?那些問題其實同樣空洞無物。可是,觀乎這幾天部分報章在青海大地震的報道輕重,是把香港放得很大、太大,大得可以把所有災情都比下去!而這 種「香港自大症」,對於新聞業來說並不是好事。
每個記者都知道,處理港外新聞時要找出「香港角度」及適當放大,以便引起市民共鳴和關注。無 可否認,黃福榮助人行善的美德值得學習,他為救人犧牲的高尚情操值得歌頌,絕對夠資格追封金英勇勳章,可說是「港人之光」,但並不如政務司司長唐英年所 說,那種捨己捐軀的義舉代表了「香港精神」。
什麼是一般人認識的「香港精神」?絕不是特首曾蔭權讚揚黃福榮所說的「無私奉獻、捨身成仁」。 相反地,香港人多被認定是自私、走精面、善於計算;至於捨身行善,忘我助人者,則多數不被理解。所以黃福榮生前被喚作「傻福」,而他的網誌名稱就是「傻人 有傻福的空間」。
在此絕不是對黃先生有任何輕蔑或不敬處,只是現實正是如此殘酷,他八年前由廣州行路上北京,為內地骨髓庫募捐義務宣傳,沿 途雖有零星掌聲,但更多是嘲笑和冷眼,他亦這樣自嘲:「明白人就話你偉大,唔理解人會話你戇居。」有行家亦坦言,當時真的認為他「戇居」,現時回想起來卻 覺得他很偉大。
這位不計較名利,默默為弱者付出的大好人,若他預計這樣身故,會希望被傳媒如此高調處理嗎?黃福榮的三姐最明白胞弟的個性, 她向報章表示將婉拒把弟弟骨灰安葬到粉嶺景仰園的安排,又指弟弟個性低調,不喜歡被套上烈士榮耀,而救人是本能反應,拒絕蓋區旗出殯。

捨本逐末正義不彰
死者親屬的低調意願與媒體的高調追訪形成強烈對比,民主大報連日來以頭版報道黃福榮的事跡,港聞版的篇幅都集中在一 個香港人身上,彷彿把玉樹縣的成千上萬災民遺忘了,不知就裏的人看來,還以為災難中主要只有一位港人犧牲了。其他關於災情的新聞只塞在中國版,篇幅加起來 都抵不住一個人,那種傾斜的報道,大概是因為該報八年前曾經跟隨黃先生走過一段上京路,與其家人較熟稔,掌握到較多資料,於是盡量煽情,結果是報道失焦, 只狹隘地把焦點投射到一位英雄的生前事跡上,忘卻了最重要的究責和救災事情。
黃福榮曾對義工朋友說過,假若因救人而死,那是他的幸福。我們 當然不希望有這種慘劇發生,但假如黃先生仍在生,此刻所記掛的一定是災民死活,大概會忘我地挖掘救人,至於死者的身後榮辱,那是後話中的後話。面對搶救瓦 礫下的被困者,面對追究災難中的人禍,能否追封什麼勳章,顯得那麼的微不足道。
黃先生於○八年曾到四川參與救災,目睹教學樓塌得像廢墟,那 明顯是豆腐渣工程,他在網誌中坦言:「如果說這只是天災,打死我也不信。」可是,過去兩年中國政府不但沒有追究塌樓責任,反而斷言否認校舍結構有關題,曾 下馬官員後來更上一層樓,而起草《五一二學生檔案》倡議書的譚作人,呼籲民間對四川大地震倒塌校舍工程質量進行調查,結果因發表六四事件文章,涉嫌「煽動 顛覆國家政權罪」被判有期徒刑五年。正義沒有彰顯,慘劇循環發生,一條命運黑線,引領黃福榮走向死亡之途。
反觀香港的電視台報道則較全面, 把災禍放在首位,記者拍到災區大部分校舍都完全倒塌,部分重點學校有逾千名師生失蹤,死傷學生肯定遠較官方公報為多。內地或明或暗的訊息顯示,由於青海屬 於政治高度敏感的地區,政府一開始已嚴防媒體「胡亂報道」,對採訪活動嚴加限制,在主要道路截查車輛,嚴防「無證記者」闖入;另一方面則監控國內媒體報 道,必須緊跟中央發報的消息和論調,而校舍是否存在「豆腐渣」疑問,更是碰不得的大忌諱。

脫離實際最危險
香港 是中國境內僅有新聞和出版自由的寸土,宣揚黃福榮的事跡、成立基金繼承其行善遺志之餘,最重要是究責到底,若有豆腐渣工程就要偵查揭露,延續這位英雄的心 願。正因為中國有太多孩子太慘了,社會才需要更多像黃福榮這種人。傳媒的責任不在於把英雄事蹟放大再放大,反而是要設法把英雄消滅—當社會有了公義、平 等、自由、富足,就不再需要悲劇英雄了。
青海災區位處高原,部分行家因高山反應需折返,而民主大報的記者更是出師未捷已被遣返,在災場內亦 不能夠隨意活動,加上文化和語言差距,這趟採訪難度遠較四川大地震為高,能傳送的畫面和新聞內容就更少。但香港傳媒的報道限制始終遠較內地媒體廣闊,至少 稿件刊出前毋須受到審查;內地行家摸不得的禁忌,只能由香港行家去突破。
所以,若在災區遇到領導人,請香港記者不要問個人小事,要追問災區 大事:到底死了多少人?為何又是那麼多學生遭壓死?是不是全國都有豆腐渣工程?要如何究責?能不能作出保證?請對十三億人說清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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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家寶總理於本月十五日、正值前中共總書記胡耀邦逝世二十一周年在《人民日報》發表文章,憶述當年考察貴州的經過,提及 胡耀邦對他說:「對擔負領導工作的人來說,最大的危險就是脫離實際。」同樣的話,亦適用於傳媒同行。
傳媒工作者

信報 2010年4月26日
原文

中國官方最擅長把災難當作喜事辦,內地網民則加倍落力踢爆「喜事」背後的陰暗破綻。○八年四川大地震是經典事例,早前山西王家嶺礦難是另一宗令人瞠 目結舌的「奇迹」。

事件沉澱下來,川震的豆腐渣校舍問題沉冤未雪,調查死亡學童名單的志願人士紛紛被捕及「依法判刑」,賑災善款更是去向成 疑;而王家嶺一百一十五名礦工「獲救」後,心思細密的網民在救援片段中找出多個疑點,質疑所謂「奇迹」根本是「造假」,結論是:「連救人都可以作假,還有 什麼可信?」上述兩宗災難的疑團在國內已變成禁聞,礦難的死傷名單被網友稱作「國家機密」,媒體無法接觸到事主或家屬。難怪內地民眾早已養成一種共識,就 是官方愈用力宣傳,事件就愈不可信。

最新的災禍當然是青海玉樹縣的七點一級大地震,香港人黃福榮為救人而犧牲,「阿福」不單是香港的英雄, 也成了全國人的英雄;他不單是特區政府的抽水對象,也是國內官方及媒體的抽水對象。吊詭的是,在全國上下一片讚頌聲中,坊間卻湧現一種說法:「黃福榮很偉 大,情操很高尚,但這次地震我絕不會捐款。」與上一趟川震比較,民眾對青海災區的賑災意欲和關注度都差天共地,甚至有人在facebook發起「我不會捐 錢給青海地震」群組。這種「熱情悼念故人,冷對賑災呼籲」的情況,值得探討。

政治正確
四川大地震過後,國內外 媒體詳盡報道過不少觸動人心的人事,由「可樂男孩」到「豬堅強」,從「四川情義男」到「最有母性的警花」,立體地演繹災區的多樣性。但在青海地震中,部分 香港傳媒把災禍濃縮成黃福榮的英雄事迹,可以解讀成以地區為尊的傾斜報道。但從內地返港的行家表示,內地媒體亦以極大篇幅報道黃福榮,而他為救孤兒不幸喪 生的經過,使地震變成彰顯「雷鋒精神」的時機,阿福已被推舉為這次地震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。
為何只有阿福被全國媒體放大再放大?對內地政治 生態稍有認知的行家分析,除了因為阿福的善舉確實值得讚揚外,最重要是他的「人物性格」切合國家「需要」。行家表示,媒體談及阿福時,都不忘強調他是「香 港人」,這種身份超脫於藏漢之間,有助援解災區的政治感敏,避過種族爭議,令阿福成為單純的「英雄」,能效團結正能量。

據稱,玉樹縣被地震 蹂躪過後,藏漢之間曾不分彼此地互相救助,但因災區偏遠及環境惡劣,救援物資及搜救人員無法像川震那時迅速到位,災民因無家可歸及食物短缺而爭鬥不休,任 何怨言若被放大,都會導致民族關係進一步緊張惡化。官方為顧及兩族間的「和諧」,早就指令國內媒體不能報道「破壞民族關係」的消息。由於一般內地記者不能 到災區採訪,所以除了官方消息外,媒體刊載的地震資訊受到嚴格監管,令能報道的材料變得十分有限。這種情況下,就算有更多的災區故事,經過重重審查後都未 必能出街,或者論調已被一再修改。所以媒體裏只可以見到搜索犬為救人殉職、老醫生趕到災區救人、藏漢融和救災等無傷大雅的報道。

事實上,每 次大災禍都是一場媒體爭奪戰,這次地震災區屬於玉樹藏族自治州,政府需嚴防達賴喇嘛伺機影響藏民的想法,分發物資時縱然會惹起漢人不滿,但還是處處以藏人 為先,並安排記者採訪拍攝,以突顯「國家對藏民關懷備至」的心意。但是,由於玉樹縣位處海拔約四千米,不少解放軍抵達後出現高山反應,自身難保下救援工作 進展緩慢。同一時間,成千上萬的喇嘛則從青海、西藏、四川等地趕至玉樹縣救災,成為最有力的救援隊伍。有歸來的行家表示,在災區內見到參與救災的喇嘛人 數,遠高於官方搜救隊。但國內媒體的報道論調卻「微妙地相同」,就是把官方人員標籤成「專業、先進」,而喇嘛必需仗着有關人員的精密儀器幫助,才能進行 「土法」的徒手發挖,雙方當然是和諧共處,萬眾一心救災。最終喇嘛還要感謝地說:「能和政府合作,那當然是最好的。」

掩飾矛盾
可 是,香港記者卻發現喇嘛對官方絕不信任,喇嘛寧可親自攜帶着數百萬元現款派予災民,亦不願與政府合作,更聲稱若由官員分發善款,「最終可能會被貪掉一 半」。喇嘛亦指部分官方救援隊只有在記者面前、或者需要「作秀」時上落力掘挖,作狀拍照後就離開,反觀喇嘛走遍災區救人,亦有到偏僻地區搜救,那些行動都 被媒體滅聲,只因「沒有報道價值,也不合國家利益」。

華文媒體報道青海地震時,不能當作單純的天災去處理,在官民矛盾、漢藏民族關係、政治 需要、豆腐渣工程疑問等等的夾縫中,「香港人」黃福榮的故事就成為絕佳的報道材料,難怪有行家感慨地說:「阿福從生到死,一直在做好事。」於是,《新華 社》更破天荒引述香港「民主大報」有關黃福榮的報道,排名還在《文匯報》及《大公報》之前。民主大報視這則稿件有「破冰」意義,只因《新華社》稿件過去從 未出現過該報的名字。

應該深思的是,該報之所以為內地官方通訊社引述,是其論調與國內「災難變喜事」相同,而不是具有任何批判性,即是報道 內容與左報和國內媒體不謀而合,某程度上是一種警號。若香港傳媒踢爆內地各種劣行,揭露人權狀況不足等報道能被官方媒體引述,才是真正值得驕傲。

香 港精神
黃福榮之所以令人動容讚頌,只因他是普通人。從他生前的善舉,以至不幸身亡後其家人的表現,都在描繪出那種低調地助人的作 風,社會需要的,正是這種細水長流的人物。其家人向報章表示毋須以「烈士」去稱呼阿福,亦表明拒絕讓靈柩蓋上區旗,但特區政府在阿福遺體過關後,執意要舉 行儀式及在棺木上蓋區旗,那種舉動雖說表達了市民的心意,卻違反了其家人的低調意願。當特首及高官硬要把阿福的行為稱「香港精神」,有行家以黑色幽默的口 吻說:「整件事件的確充滿『香港精神』,即是阿福生前行路上北京被人笑戇居,壯烈死後則列為偉人,特區政府把握機會『抽水』,這確是香港人的特質。」

一 名專業救援人員稱,他為黃福榮表示崇高敬意,而一般人見到小孩身陷困境,奮身上前搶救是人的本能,「救人者不是要尋死,最終是希望大家都能生存」。而在任 何救援訓練過程中,絕不鼓勵捨己救人的舉動,因為只有保住性命,才能讓更多人獲救。該人員表示,黃福榮的寶貴生命讓香港以至全國人學會的道理,不是不要命 的去救人,而是那顆無私的行善心,「未必每個人都能做到阿福那種程度,但我們可以做十分一、百分一,甚至千分之一個黃福榮,就從幫助身邊的人開始吧。」

因 此,若市民因擔心善款遭挪用、災區貪官當道用而拒絕捐款,那青海地震的災民只會更苦。大家可以尋求更多方法去幫助災民,例如當身邊有另一個「黃福榮」時, 不要再笑他傻,而是要盡力提供協助,讓往後的「阿福」得到應有尊重和支持。

傳媒工作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