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9日 星期三

林天悟: 精心計算的新聞時機

信報 2010年3月1日
原文

讀者應該知道,新聞資訊是會分門別類的,A疊是港聞或硬性新聞,A1頭條是當天最重要的事 件;B疊是財經報道;C是娛樂名人;E是副刊,然後還有波經、馬經和成人版……。《蘋果日報》一九九五年創刊時,最初幾年堅持不賣頭版廣告,A1成為貨真 價實的頭條新聞,對手亦只好跟隨。但後來在商家的銀彈攻勢下,近年已開始將頭版「斬件」或整版出賣了,A1頭條偶然會變成A1廣告。

A1 廣告考驗「慣性收視」
把最重要的版面讓給廣告,在商業環境下無可厚非,這甚至是經濟暢旺的欣喜現象,有行家還為此而高興,畢竟新聞 是一盤「倒錢」生意,當賬目支持不住,其他就免談了。一些商戶為了營造氣勢,會於同一天在全港報紙賣頭版廣告,當報攤上所有報紙的外表都一樣,只能靠報館 招牌去賣錢,那是考驗「慣性收視」的時候。
有趣的是,規模較小的報紙,頭版賣廣告的日子遠較大報多,除了因為收入問題,另一方面亦要考慮讀 者的忠誠度。大報的浮動讀者較多,頭版內容決定了「剩餘價值」,一旦標題或相片輸給對手,當天的回紙數目便飆升,故選取頭條時壓力較大。
行 內有一個較多人聽過的故事,就是二○○八年初藝人淫照流傳期間,各報考慮刊登照片時,尺度和選取角度都隨着事件形勢而變化,行家打趣說,當時A1的照片遠 較成人版還大膽,用字香艷露骨的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,嚴重影響色情刊物的銷量。
話說某天,網上再有一批新照片流出,因為考慮到相中人的年齡 和拍攝性質,某大報決定全部不採用,只出資料圖片;其他對手卻十分進取,打格後刊登照出,翌日下午後,市面上只剩下那份「潔淨」大報。這就是讀者愈是罵淫 賤,激進新聞資訊愈賣錢的最佳寫照。
無論是印刷還是電子傳媒,每種載體的容量都是有限制的,新聞的先後次序和篇幅是一種意識形態。除了突發 事件,傳媒和社會之間各有自己的議程(agenda),每年六四、七一、施政報告、財政預算案等等,全都是傳媒和官方日曆上的重要日子,官媒之間有其微妙 的互動關係。

預算案公布日拘示威者
上周三財政預算案,內容與全文理應是第一大事,但當天新聞事件可謂奇兵突 出,較諸預算案,有記者更關注警方當天在沒有搜查令情況下,上門搜查元旦日遊行參加者楊匡的寓所,然後以「公眾地方行為不檢」罪名,將另一名參加者梁穎禮 拘捕。
事件令行家憤慨,有立法會議員認為,警方趁着傳媒忙於報道預算案而採取行動,是出於政治考慮,務求令事件的注目度大減。警方當然打官 腔強調是「一切依法辦事」,被捕人士如果有不滿,可作出投訴云云。警方在法理上也許沒錯,但時間上的「巧合」,難免會惹來各界猜疑。
另一方 面,站在「spin學」角度來看,如果警方的拘捕行動是經過精密計算,顯示當局開始掌握了公關技巧,招數愈來愈高,傳媒行家宜小心提防。
任 何公關都知道,在旺市時公布壞消息,在壞市時公布好消息,兩種情況都能把消息放大。正如曹仁超所說,投資時最好「有智慧不如趁勢」;各官民機構面對媒體 時,守則會是「無論理直或理虧,公布消息時亦要趁勢」。
利好的新聞最好在假期公布,因為一般來說當時新聞減少,搶佔版位的機會較大;壞消息 最好在周五中午過後才說,因為臨近下班時間,而不少機構是五天工作天,周六日放假,到周一時新聞已「過氣」,無人想再聽了。至於政治敏感的消息,當然最好 在發生特大事件當日才「隨勢」公布,務求把受注目程度減至最低。
站在媒體的角度,記者最好是核實所有資料,證實無誤才讓報道「出街」,但有 時為了搶先「爆料」,而截稿時間已近,只好把手上資料包裝好,加上「截稿前未獲回覆」刊登。曾聽過一名報館高層說:「消息無論對錯,本身已是新聞,就算未 及求證都值得出,因為當事人翌日是承認抑或否認,又是另一宗新聞。」其中娛樂版最多此類「未經核實消息」,由於藝人較少訴諸法律,加上公眾對娛樂消息的公 信力期望較低,一般沒有太大問題,吵吵鬧鬧反而更像娛樂新聞。
至於新聞版上「報錯料」的後果則嚴重得多,輕則收到讀者投訴及要求道歉,重則 要賠償或吃官司,賠上機構的公信力。早前,高等法院審理前甲組足球員強姦案,兩名被告罪名成立,有電視台出錯了強姦犯的相片,結果多次在其他時段的新聞報 道中出更正,並鄭重向受影響男子道歉,惹來觀眾討論。

大新聞寧保守勿做錯
電視台這種錯誤十分嚴重,出錯的片段 亦在網上流傳,但台方能多次更正,亦是承擔責任的表現,值得引以為鑑。由此可見,處理硬性新聞時,尺度和守則都要趨向嚴謹,部分傳媒機構面對敏感事件時, 是採取「寧可保守,不要做錯」的態度,因為新聞只有一天壽命,但機構的公信力卻是辛苦累積得來的。
以上的新聞訣竅,一般行家都懂得,好的記 者最能看出重點,然後在有限的資源和時間上重點出擊,堪稱快、狠、準。但近年不少資深行家都轉到各大機構、紀律部隊或政府任職,由「被spin」到「搞 spin」,昔日的傍身技巧反變成武器,其對手卻是相對資歷較淺的記者,高手遇着新手,情況就像八十後遇到林瑞麟,面對「人肉錄音機」打官腔,只能以唱歌 或怒罵洩憤,對方卻分毫無損,繼續每月拿三十萬元薪金。
傳媒應認清自己的本位,預算案與全民相關,陳寶珠的養母宮粉紅女士戲劇性地逝世,兩 者比較,拘捕示威者更值得做頭版新聞。但在「依法」拘捕行動之後,還有許多值得反思的地方:警權有沒有過大?香港示威文化是否改變?何謂暴力衝擊?警方的 行動是否合理?以後會否仍有同類「巧合」?雖沒有違法,但是否有失公義?
每次退讓都是一場敗仗,如果都讓官方輕易過關,下次其他人甚至傳媒 受到欺壓時,還有人會發聲嗎?向官方質問,不單是捍衛社會公義,亦是為了保障傳媒的陣地。

作者為傳媒工作者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