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5月18日 星期二

黃偉豪: 沒有民主,港人「抵死」?

2007-08-16《明報》A31
原文

這可能是一篇得罪所有香港人的文章。

曾有人說過,有什麼的顧客,便有什麼的服務,如果服務不好,顧客可以把不滿向管理層反映,要求盡快改善,或停用該公司的服務。以上的道理,說明了公司和顧 客的身分是互動的,公司的服務不佳,除了公司的管理層要負上責任之外,顧客本身也責無旁貸,要為容忍和接受差的服務而負上責任,換句話說,差的顧客得到差 的服務是活該的。

同樣道理也可以套用在政府與人民的關係之上,有什麼的人民,便有什麼的政府。香港的政制長期停滯不前,除了中央高度干預之外,在一定程度上,也是市民甘願 接受或容忍一個不民主的政府的合理結果。

港人爭取民主作過多少貢獻?

在國際的經驗上,民主從來不是恩賜的,要當權者主動放棄權力是妙想天開的事情。沒有經過爭取而得到的民主,也往往得不到人民的珍惜和重視,因而變得反覆、 不穩定,甚至是短暫的。

歸納世界各國成功民主化的經驗,要成功向當權者爭取權力,方法通常只有一個,就是加大他的管治成本,使他明白只有採用一個民主的政制,才可得到有效的管 治。但當香港民主運動對當權者的最有效武器,也只是一年一度的七一遊行,一切以和平有序秩的方式來進行,以不影響香港營商環境為大前提,它對當權者所給與 的壓力自然有限,對香港管治的衝擊,甚至比紮鐵工人的工業行動更細。

從香港的歷史角度來看,我們甚至有足夠理由去懷疑,香港人是否真的有能力去組織自己,成功向當權者爭取自己的訴求。六七暴動是港英管治的轉捩點,使它走向 更開明的善治。但歷史的分析多把六七暴動定論為「左仔搞亂香港」,亦即當年的北京在幕後有一定角色。而80 年代的民主化也主要由英國人賜與。多年來,香港人究竟成功爭取過什麼?不需要努力爭取,便得到了現有的自由和權利,到頭來,是香港人的福氣,還是詛咒?

當我們投訴我們的政府如何不是,香港遲遲未有民主的時候,我們應深切地反省一下,自己是否值得享有一個更佳的政府?

已故美國總統甘乃迪有一句名言,就是「不要問國家可以給予你什麼,要問你可以對國家作出什麼貢獻」。在香港爭取民主化的路途上,我們應該問的亦不是香港何 時有民主,而是香港人自己為爭取香港的民主,作出過多少貢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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